凯时


目今位置: 本站首页 >> 政策规则 >> 国家、山东省文件 >> 正文
国家、山东省文件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治理暂行步伐
泉源: 时间:2012年09月27日 00:00 点击数: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治理暂行步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增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治理 ,维护国有资产的清静完整 ,合理设置和有用使用国有资产 ,包管和增进各项事业生长 ,建设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务要求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治理体制 ,凭证国务院有关划定 ,制订本步伐。
  第二条 本步伐适用于各级种种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治理运动。
  第三条 本步伐所称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是指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 ,依法确以为国家所有 ,能以钱币计量的种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即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工业。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 ,事业单位凭证国家划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 ,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执法确以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其体现形式为流动资产、牢靠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治理运动 ,应当坚持资产治理与预算治理相团结的原则 ,推行实物用度定额制度 ,增进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 ,实现资产治理和预算治理的细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疏散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治理与财务治理、实物治理与价值治理相团结的原则。
  第五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验国家统一所有 ,政府分级羁系 ,单位占有、使用的治理体制。

审查剩余内容1/7

版权所有:凯时
地点:青岛市四方区郑州路53号 邮编:266042
电话:84023658 邮箱: cez@qust.edu.cn

 

电脑版
网站地图